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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2013-08-28

       http://www.zgc.gov.cn/xmsbzx/xmsbsy/xgzcwj2/83254.htm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贷款包括:合作银行对有信用企业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合作银行获取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通过信用保证和知识产权质押组合获取的贷款。本办法所指的企业的信用贷款服务业务,应当由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银行和在中关村管委会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共同实施。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可以参与信用贷款:
(一)中关村百家创新型企业;
(二)“瞪羚计划”重点培育企业;
(三)年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且最近一个年度的信用等级在BB级别以上(含BB-)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四)获得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可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并推荐,且最近一个年度的信用等级在BB级别以上(含BB-)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